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智慧城市及市政基础设施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施工劳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编号:船城博润2025-007(02)
一、项目名称
资中县智慧城市及市政基础设施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第一阶段施工劳务(第二次)。
二、招标人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资中县重龙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
智慧城市智能基础设施包括:对6000盏路灯进行智能化改造,新建智慧消防管网及智慧设施。采购天网工程、智慧监所、智慧无人机、移动终端、对讲机等相关智能基础设施。
本次实施为第一阶段劳务分包。
主要实施内容为:修建建设实施基础、锚地、锚定结构、岸锚、锚链 19.67 吨、重力锚57.27 立方米、仓库 189平方米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共90日历天。
六、招标控制价
本次劳务分包含税招标控制价暂定110万元。(含辅材及本劳务标段工作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按相关规范计取等),劳务分包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10%作为招标控制价,分包投标下浮比率为1%-5%,投标下浮比率不得超过分包最高限价的5%,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因本项目为EPC项目,施工内容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劳务分包单位最终结算劳务费以实际实施项目计量为准,若实际劳务费与招标暂估劳务费有差异,投标人不能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均不另行补偿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业绩要求:无。
(三)人员要求:承诺管理团队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满足劳务施工需要,且配备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
(四)其他要求:
1、招标代理费,劳务中标后承担所实施项目总承包单位主合同金额的招标代理费,承担比列为最终结算价占主合同比列,同比例分摊招标代理费,在劳务费支付过程中由招标人扣除。
2、保险,项目的保险由招标人购买,但费用在劳务费拨付时分期扣除,劳务单独购买的劳务类保险自行承担费用。
八、投标意向金
(一)投标意向金:投标最高限价的5%,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缴纳的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单位缴纳的意向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9:00-12: 00、13:30-17:00。
(二)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10:00。
(三)报名地点: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
(四)咨询电话:0832-5735313。
(五)投标报名费用200元/份。
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1240120000053390
开户银行:四川资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投标意向金在2025年7月11日17:00以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第一次招标报名成功并已缴纳意向金的投标单位如本次继续参加投标,不用再缴纳意向金,第一次意向金延用至本次继续有效。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