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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四标段劳务分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6-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

四标段劳务分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编号:船城博润2025-0023

 

一、项目名称

资中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四标段劳务分包

二、招标人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资中县重龙镇、水南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停车场,新增2000个停车位,提升改造4000个停车位,新增充电桩700桩,另改造提升停车场配套道路连接线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本次主要实施为新建香炉山小学配套道路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90

六、招标控制价

含税招标控制价暂定180万元

包含辅材及本劳务标段工作 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按相关规范计取),劳务分包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10%作为招标控制价,分包投标下浮比率为1%-5%,投标下浮比率不得超过分包最高限价的5%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因本项目为EPC项目,施工内容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劳务分包单位最终结算劳务费以实际实施项目计量为准,若实际劳务费与招标暂估劳务费有差异,投标人不能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均不另行补偿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业绩要求:无。   

(三)人员要求:承诺管理团队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满足劳务施工需要,且配备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

其他要求:

1招标代理费,劳务中标后承担所实施项目总承包单位主合同金额的招标代理费,承担比列为最终结算价占主合同比列,同比例分摊招标代理费,在劳务费支付过程中由招标人扣除。

2、保险,项目的保险由招标人购买,但费用在劳务费拨付时分期扣除,劳务单独购买的劳务类保险自行承担费用。

八、投标意向金

(一)投标意向金投标最高限价的5%,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缴纳的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单位缴纳的意向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69日至2025610日,工作日9:00-12: 0013:30-17:00

(二)开标时间:2025611日上午1000

(三)报名地点: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A区还房2号商业楼4

(四)咨询电话:0832-5616868

(五)投标报名费用200/份。

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1240120000053390

开户银行:四川资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投标意向金20256101700以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第一次、第二次招标报名成功并已缴纳意向金的投标单位如本次继续参加投标,不用再缴纳意向金,第一次、第二次意向金延用至本次继续有效。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