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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5-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竞租方重庆四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2日报名参加资交产权 (2026)05号项目并被确认为竞得人。在约定的竞价结束次日3个工作日内未缴纳交易服务费和领取《成交确认书》     

按照《国有产权公开竞租交易文件》的第五项第5条以及第九项第8条、第9条之约定,对竞租人方金凤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予退还,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资中县级财政国库。同时相应竞租成交结果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