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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第57页:原文 

(2)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打“▲”号的为“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打“★”号的为“重要指标”;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更正为:

(2)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打“★”号的为“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打“▲”号的为“重要指标”;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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