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资交采询[2018]30号
资中县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一包)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资中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印制
2018年12月
目 录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8
二、总 则........................................... 12
三、询价文件........................................ 16
9.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6
四、响应文件........................................ 17
五、合同事项........................................ 19
六、询价纪律要求..................................... 21
七、其他事项........................................ 22
32.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22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24
响应文件封面........................................ 26
响应文件主要结构..................................... 27
一、资格部分........................................ 28
二、技术、服务部分................................... 34
三、报价部分........................................ 38
1.评审程序.......................................... 46
2.成交原则.......................................... 47
3.评审注意事项...................................... 47
4.评审纪律.......................................... 48
一、合同货物........................................ 49
二、合同总价........................................ 49
三、质量要求........................................ 50
四、交货及验收....................................... 50
五、付款方式........................................ 51
六、售后服务........................................ 51
七、违约责任........................................ 52
八、争议解决办法..................................... 52
九、其他............................................ 53
第一章、询价邀请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资中县民政局 的委托,拟对 救灾物资(第一包)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编号:资交采询[2018]30号
二、采购项目: 资中县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一包) 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经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备案后,资中县民政局对“资中县民政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详见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七、报名时间、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至2018年 12 月 18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网上报名,获取参与资格。
询价文件免费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上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的询价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项目的询价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或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按照询价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八、递交响应文件和资格审核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和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将经数字证书(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送达询价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的,视为放弃。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和审核地点: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大厅。
十、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始前所有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响应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响应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641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相关电话:组织股0832-5616012 监督股0832-5609251 评审股0832-5513966
采 购 人:资中县民政局
地 址: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193号
联 系 人:赖军
联系电话:13548331846
2018年 12 月 10 日
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第1包采购预算:3525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第1包最高限价:3525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询价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询价保证金 |
金 额:7000元。 交款方式:网上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询价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自然日的17:00前到账。(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请打开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登录并报名后,在页面“保证金缴纳账户”中缴纳询价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诚信库注册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
8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以下开户行和账号任选其一: 中行资中县支行 账号:123908132744; 建行资中县支行 账号:51001687208050079409。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9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
10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电话:0832-5513966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内江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551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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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3 |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
受理单位: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32- 5609251 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60697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本代理机构为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询价文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询价保证金,依据平台系统编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4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4.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的相关要求见询价邀请
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5.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询价保证金
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文件
9.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三个工作日前进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关响应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10.3 响应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天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10.4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并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相关供响应人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文件约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7.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3如响应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 19.1 要求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
17.4响应文件必须刻录为CD光盘(不需要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响应人自行检查光盘刻录是否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17.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电子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7.6 响应人必须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询价日期等字样,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印章。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将经数字证书(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
19.2 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规定送达,视为放弃。
19.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后,响应人确认签字。
19.4如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19.5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撤回或修改。
20.2 响应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合同事项
21.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2.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5成交供应商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送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2.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2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4.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验收
28.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8.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XXX到XXX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方式以第五章约定为准。
六、询价纪律要求
2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七、其他事项
3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0.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0.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30.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1.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 人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
201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通过电子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1份(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响应文件结构与格式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询价文件中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响应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响应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如有)
响应人名称:
响 应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主要结构
一、资格部分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三、报价部分
询价文件具体格式及内容
一、资格部分
(一)供应商应具备询价邀请第五条所列条件;(原件扫描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1)商业信誉(声明附后)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项任一均可。
1提供近两年度(投标日期当年的前两年)中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提供投标日期当月前12个月中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三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或自然人书面承诺(声明附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对响应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其他要求,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响应人可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响应人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免缴税收和社保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声明附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声明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响应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声明附后)
(3)响应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附后)
(4)响应人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声明附后)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有)
(二)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按规定已缴纳询价保证金:以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缴纳依据为准。
(三)询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根据询价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提供)。
附:
声 明
项目名称:
询价编号:
包 号: (如有)
致: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 项目的响应人,在此郑重声明:
一、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公司 (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三)……”) 。
四、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公司及我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我公司 (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公司 (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我公司 (说明:填写“属于”或“不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响应人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该声明填“有”,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声明中第四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响应人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果响应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人应填写“有”,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5、对声明中第五条的说明:响应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响应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如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该声明填“被列入”,但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如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应填写“有”,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签章说明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本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除本页外均采用电脑规范字体,其法律效力与手签一致。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本页经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响应函(格式附后);
(二)承诺函(格式附后);
(三)询价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附后);
(四)询价产品相关佐证材料(如:授权、证书、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图片资料等);
(五)质量、服务、验收相关响应材料;
(六)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响应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询价文件(资交采询[2018]00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生产和运输,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合法有效的、真实准确的。
4.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5.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通过系统上传),刻录成光盘不加密的响应文件2份。
6.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之日后 60 天。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承诺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 期: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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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供应商必须把询价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本表格式可改变,内容可以增加,但表中的项目不得减少。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响应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响应日期:
三、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有)(格式附后)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五)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六)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资交采询[2018]00号
第XX包 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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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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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响应人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 期:
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商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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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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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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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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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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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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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小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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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大写: 元 |
注:1、响应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报价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如无分项报价,本表可以不填写。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资中县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一包) 采购项目,要求符合相关资质、有实力、品质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
二、项目需求
1. 项目名称:资中县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一包) 采购项目
2. 项目清单
包号:(第一包)
序号 |
名称 |
规 格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发电机 |
12KW |
10 |
套 |
电启动,额定电压230/400V,额定功率12KW,油箱容积≥24L,机油保护系统,发动机排气量≥600cm2,额定功率KW(HP)min-1 ≥13(18.2)/3600。 每套带2x6铜芯橡导线二百米及32A三相闸刀一只,油桶20升一只,专用机油加足。 |
2 |
发电机 |
5KW |
10 |
套 |
电启动,额定电压230V,额定功率5KW,油箱容积≥24L,发动机排气量≥370cm2,额定功率KW/rpm ≥7kw/3600。 每套带2x4铜芯橡导线二百米及油桶20升一只,排挿一只,专用机油加足。 |
3 |
锂电池手提灯 |
3W |
100 |
只 |
锂电,开关电源充电技术,防水抗摔 |
4 |
头灯 |
|
100 |
只 |
三头,防水抗摔 |
5 |
雨衣雨裤雨靴 |
雨衣裤大号、小号各占20%,中号占60%;雨靴38、42码各占5%,39、41码各占15%,40码占60%。(视发放情况再作调整) |
300 |
套 |
1、雨衣雨裤:材质:PVC。防水,拼接缝合处防水条处理,明暗兜防水设计,内衬舒适涤纶布,透气性好。 2、雨靴:材质:PVC。防水、耐油、耐酸碱、防滑耐磨,高度390mm(误差5mm) |
注:发电机须符合GB/T 2820、ISO8528、ISO9001、ISO14001等技术标准
3.项目要求
3.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3.2交货地点:资中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3.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5%,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
3.4验收调试: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成交人负责发电机安装调试,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成交人负责提供。
5、售后服务:
所投产品质保期均≥1年,即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起12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各产品有其他要求的以各产品要求为准。
质保期内响应人应免费负责产品维护、维修。2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响应人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修理和更换,费用(包括材料)由成交人承担。在保修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
质保期后,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除材料费由采购人按照成本价支付外,其余所有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即保证终身免费上门维修维护。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无偿提供采购物品的备用件或整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响应人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说明
1.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用“#”号标示,应在采购需求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以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日期为准),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的,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打“★”号的为本次询价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第五章、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评审程序
1.1供应商按要求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1.2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质文件、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初步评审报告,公布初步评审结果,并告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3报价评审。
1.3.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报价评审,合格者的不超过预算和询价文件报价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1.3.2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折扣核算,对失信企业予以加成核算。
1.3.3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6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若均是或均非环保、节能产品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7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原则
授权评审委员会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若均是或均非环保、节能产品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评审注意事项
3.1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参加询价,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三)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评审纪律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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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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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本采购中心审核后,甲方、乙方、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中县财政局采管股各执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资交采询[2018]30号
资中县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二包)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资中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印制
2018年12月
目 录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8
二、总 则........................................... 12
三、询价文件........................................ 16
9.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6
四、响应文件........................................ 17
五、合同事项........................................ 19
六、询价纪律要求..................................... 21
七、其他事项........................................ 22
32.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22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24
响应文件封面........................................ 26
响应文件主要结构..................................... 27
一、资格部分........................................ 28
二、技术、服务部分................................... 34
三、报价部分........................................ 38
1.评审程序.......................................... 70
2.成交原则.......................................... 71
3.评审注意事项...................................... 71
4.评审纪律.......................................... 72
一、合同货物........................................ 73
二、合同总价........................................ 73
三、质量要求........................................ 74
四、交货及验收....................................... 74
五、付款方式........................................ 75
六、售后服务........................................ 75
七、违约责任........................................ 76
八、争议解决办法..................................... 76
九、其他............................................ 77
第一章、询价邀请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资中县民政局 的委托,拟对 救灾物资(第二包) 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编号:资交采询[2018]30 号
二、采购项目: 资中县 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二包) 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经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备案后,资中县民政局对“资中县民政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详见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七、报名时间、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至2018年 12 月 18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网上报名,获取参与资格。
询价文件免费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上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的询价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项目的询价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或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按照询价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八、递交响应文件和资格审核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和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将经数字证书(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送达询价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的,视为放弃。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和审核地点: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大厅。
十、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始前所有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响应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响应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641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相关电话:组织股0832-5616012 监督股0832-5609251 评审股0832-5513966
采 购 人:资中县民政局
地 址: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193号
联 系 人:赖军
联系电话:13548331846
2018年 12月 10日
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第2包采购预算:446500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第2包最高限价:446500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询价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询价保证金 |
金 额:8900元 交款方式:网上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询价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自然日的17:00前到账。(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请打开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登录并报名后,在页面“保证金缴纳账户”中缴纳询价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诚信库注册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
8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以下开户行和账号任选其一: 中行资中县支行 账号:123908132744; 建行资中县支行 账号:51001687208050079409。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9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
10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电话:0832-5513966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内江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551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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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3 |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
受理单位: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32- 5609251 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60697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本代理机构为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询价文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询价保证金,依据平台系统编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4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4.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的相关要求见询价邀请
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5.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询价保证金
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文件
9.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三个工作日前进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关响应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10.3 响应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天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10.4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并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相关供响应人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文件约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7.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3如响应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 19.1 要求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
17.4响应文件必须刻录为CD光盘(不需要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响应人自行检查光盘刻录是否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17.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电子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7.6 响应人必须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询价日期等字样,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印章。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将经数字证书(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
19.2 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规定送达,视为放弃。
19.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后,响应人确认签字。
19.4如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19.5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撤回或修改。
20.2 响应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合同事项
21.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2.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5成交供应商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送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2.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2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4.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验收
28.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8.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XXX到XXX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方式以第五章约定为准。
六、询价纪律要求
2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七、其他事项
3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0.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0.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30.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1.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 人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
201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通过电子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1份(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响应文件结构与格式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询价文件中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响应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响应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如有)
响应人名称:
响 应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主要结构
一、资格部分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三、报价部分
询价文件具体格式及内容
一、资格部分
(一)供应商应具备询价邀请第五条所列条件;(原件扫描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1)商业信誉(声明附后)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项任一均可。
1提供近两年度(投标日期当年的前两年)中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提供投标日期当月前12个月中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三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或自然人书面承诺(声明附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对响应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其他要求,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响应人可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响应人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免缴税收和社保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声明附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声明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响应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声明附后)
(3)响应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附后)
(4)响应人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声明附后)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有)
(二)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按规定已缴纳询价保证金:以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缴纳依据为准。
(三)询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根据询价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提供)。
附:
声 明
项目名称:
询价编号:
包 号: (如有)
致: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 项目的响应人,在此郑重声明:
一、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公司 (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三)……”) 。
四、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公司及我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我公司 (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公司 (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我公司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我公司 (说明:填写“属于”或“不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响应人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该声明填“有”,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声明中第四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响应人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果响应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人应填写“有”,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5、对声明中第五条的说明:响应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响应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如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该声明填“被列入”,但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如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应填写“有”,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签章说明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本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除本页外均采用电脑规范字体,其法律效力与手签一致。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本页经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技术、服务部分
(一)响应函(格式附后);
(二)承诺函(格式附后);
(三)询价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附后);
(四)询价产品相关佐证材料(如:授权、证书、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图片资料等);
(五)质量、服务、验收相关响应材料;
(六)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响应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询价文件(资交采询[2018]00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生产和运输,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合法有效的、真实准确的。
4.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5.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通过系统上传),刻录成光盘不加密的响应文件2份。
6.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之日后 60 天。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
承诺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 期: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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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供应商必须把询价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本表格式可改变,内容可以增加,但表中的项目不得减少。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响应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响应日期:
三、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有)(格式附后)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五)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六)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资交采询[2018]00号
第XX包 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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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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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响应人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 期:
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商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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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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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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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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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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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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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小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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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大写: 元 |
注:1、响应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报价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如无分项报价,本表可以不填写。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资中县 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二包) 采购项目,要求符合相关资质、有实力、品质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
二、项目需求
1. 项目名称:资中县 民政局救灾物资(第二包) 采购项目
2. 项目清单
包号:(第二包)
分包号 |
名称 |
数量 |
第二包 |
棉衣裤 |
2706套(大号、小号各占20%,中号占60%,视发放情况再作调整) |
棉衣裤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灾专用棉衣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救灾专用棉衣的订购、生产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040.1—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
GB 1103—2007 棉花 细绒棉
GB/T 2662—1999 棉服装
GB/T 2910—1997 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2.1—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4668—1995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GB/T 6836—2008 涤纶缝纫线
GB/T 7573-2002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8—2001 纺织品 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
GB/T 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2002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1048—2008 纺织品 生理舒适性 稳态条件下热阻和湿阻的测定
GB/T 14801—1993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 16988-1997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 01032—1993 织物及其制品缝纫损伤的测定
FZ/T 63002—1993 粘胶长丝绣花线
FZ/T 64008—2000 机织热熔粘合衬布
FZ 65002-1995 特种工业用绳带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FZ/T 80002—2008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JSB 9.2—1992 絮片抗拉强度的测定
JSB 9.3-1992 絮片单位面积质量、压缩弹性率及蓬松度的测定
QB/T 3637—1999 不饱和聚酯树脂纽扣
3 要求
3.1 样式
救灾专用棉衣的样式见图1及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图1 棉衣样式
3.2 号型与规格
3.2.1 救灾专用棉衣分为大、中、小三个号,各部位成品尺寸、允许偏差按表1规定。
3.2.2 规格尺寸测量位置见图2~图6,图中所注数字为表1中成品各测量部位的序号。
图2 上衣正面测量部位 图3 上衣背面测量部位
图4 上衣部件展开测量部位
图5 裤子侧向部件展开测量部位 图6 裤腰部件测量部位
表1 成品尺寸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厘米
图号 |
序号 |
部 位 名 称 |
大 号 |
中 号 |
小 号 |
允许偏差(±) |
2 |
1 |
前 身 长 |
88.0 |
81.0 |
75.0 |
1.0 |
2 |
前 胸 宽 |
51.4 |
48.2 |
45.0 |
1.0 |
|
3 |
上 腰 围 |
144.0 |
132.0 |
120.0 |
2.0 |
|
4 |
中 腰 围 |
136.0 |
124.0 |
112.0 |
+2 -1 |
|
5 |
下 摆 大 |
152.0 |
140.0 |
128.0 |
2.0 |
|
6 |
袖 长 |
68.0 |
64.0 |
60.0 |
0.7 |
|
7 |
袖 上 肥 |
31.4 |
29.4 |
27.4 |
0.5 |
|
8 |
袖 口 肥 |
22.5 |
20.5 |
18.5 |
0.5 |
|
3 |
9 |
后 身 长 |
87.0 |
80.0 |
74.0 |
1.0 |
10 |
后 背 宽 |
52.0 |
48.8 |
45.6 |
1.0 |
|
11 |
大 肩 宽 |
54.4 |
51.2 |
48.0 |
1.0 |
表1 (续)成品尺寸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厘米
图号 |
序号 |
部 位 名 称 |
大 号 |
中 号 |
小 号 |
允许偏差(±) |
||
4 |
12 |
领 长 |
49.0 |
47.0 |
45.0 |
0.5 |
||
13 |
翻 领 前 宽 |
9.0 |
0.2 |
|||||
14 |
翻 领 后 宽 |
6.5 |
0.2 |
|||||
15 |
坐 领 后 宽 |
4.5 |
0.2 |
|||||
16 |
左 领 台 宽 |
2.0 |
0.2 |
|||||
17 |
右 领 台 宽 |
2.0 |
0.2 |
|||||
18 |
门襟明线宽 |
5.5 |
0.2 |
|||||
19 |
里袋长 |
16.0 |
0.5 |
|||||
20 |
里袋宽 |
14.0 |
0.3 |
|||||
21 |
插袋口长 |
16.5 |
0.5 |
|||||
22 |
第一扣眼距领台 |
2.0 |
0.2 |
|||||
23 |
第五扣眼距下摆 |
26.5 |
25.0 |
21.5 |
1.0 |
|||
24 |
贴边上宽 |
8.0 |
0.5 |
|||||
25 |
贴边下宽 |
5.0 |
0.5 |
|||||
5 |
26 |
裤 长 |
112.0 |
107.0 |
102.0 |
1.5 |
||
27 |
裤 腰 围 |
100.0 |
90.0 |
80.0 |
2.0 |
|||
28 |
横 裆 肥 |
41.0 |
38.5 |
36.0 |
0.7 |
|||
29 |
下 裆 长 |
76.0 |
72.0 |
68.0 |
1.0 |
|||
30 |
裤腰第二道明距边 |
4.5 |
0.5 |
|||||
31 |
裤 掩 襟 宽 |
6.0 |
0.5 |
|||||
32 |
小 裆 长 |
6.0 |
0.7 |
|||||
33 |
脚 口 肥 |
24 .0 |
23.0 |
22.0 |
0.5 |
|||
34 |
脚口罗纹宽 |
10.0 |
0.5 |
|||||
6 |
35 |
裤带袢距腰边 |
2.0 |
0.2 |
||||
36 |
裤带袢长 |
6.0 |
0.2 |
|||||
37 |
裤带袢宽 |
1.0 |
0.1 |
|||||
38 |
裤袋口长 |
16.5 |
0.5 |
|||||
39 |
袋口垫布宽 |
3.0 |
0.5 |
|||||
40 |
裤后身省缝长 |
16.0 |
1.0 |
|||||
3.3 颜色
3.3.1 面料可选用涤棉、纯棉卡其色布,颜色为蓝色,颜色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3.3.2 絮料选用棉花,材质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3.3.3里料可选用棉染色平布或涤纶长丝平纹绸,颜色为浅蓝色,颜色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缝纫线、罗纹口、聚酯扣的颜色与面料相匹配。
3.4 色泽偏差范围
成品表面色差不低于4级,非表面部位色差不低于3级。评定级别按GB/T 250—20085的规定。
3.5 材料
材料规格及用途按表2规定。
表2 材料规格及用途
材料名称 |
规 格 |
质量要求 |
用 途 |
涤棉卡其色布 |
14tex×2/28tex |
按附录A中A.1 |
面料、领里、贴边里、门襟、暗排里、 掩襟里、过肩里、袋爿、袋口垫布 |
纯棉卡其色布 |
|||
棉染色平布 |
18tex/18tex |
按附录A中A.2 |
保暖层面、里料;袋布 |
涤纶长丝平纹绸 |
55g/m2 |
按附录B中B.1 |
|
充填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 |
温区 300g/m2 寒区 400g/m2 |
按附录C |
保暖层 |
棉花 |
温区 1000g/套 寒区 1300g/套 |
GB1103-2007 混弹后不低于3-4级 |
|
粘合衬 |
PE 14.5tex/14.5tex |
FZ/T 64008-2000 |
领面、里、袋爿衬、上衣前门衬 |
罗纹口 |
148dtex(135D)涤纶罗纹 |
见标样 |
袖口、脚口 |
涤纶缝纫线 |
11.8tex×3 |
GB/T 6836-2008 |
缝纫、绗棉、锁眼 |
棉丝光线 |
14tex×2×3 |
钉扣 |
|
绣花线 |
133dtex×2 |
FZ/T63002-1993 |
绣标志 |
聚酯扣 |
φ22mm |
QB/T 3637-1999 |
前门襟、裤腰头 |
φ15mm |
保暖层与面结合、里兜、袖口、裤掩襟 |
||
聚丙烯编织布 |
单面复膜型 |
附录D |
外包装 |
缝包绳 |
Φ0.2cm 二股 |
断裂强力≥200N |
缝包 |
捆包麻绳 |
φ0.7cm 三股 |
断裂强力≥1100N |
捆包 |
注:标样是由采购方发放或由生产企业报送经采购方批准的标准实物样品。
3.6 下料
裁片纱向及拼接按表3规定。
表3 裁片纱向及拼接 单位为厘米
类别 |
裁 片 名 称 |
下料方向 |
允 斜 极 限 |
拼 接 |
要 求 |
|
拼接道数 |
拼口极限 |
|||||
上
衣 |
前身面 |
经 |
前襟边顺经纱 |
—— |
—— |
—— |
后身面 |
经 |
背中缝为准3.0 |
—— |
—— |
—— |
|
大、小袖面 |
经 |
向前5.0 向后8.0 |
—— |
—— |
—— |
|
保暖层前身面、里 |
经 |
前襟边顺经纱 |
4 |
—— |
—— |
|
保暖层后身面、里 |
经 |
以背中缝为准8.0 |
4 |
—— |
—— |
|
保暖层袖子面、里 |
经 |
向前7.0向后9.0 |
4 |
—— |
—— |
|
贴边面、里 |
经 |
前襟边顺经纱 |
3 |
+2.0 |
避开扣眼位置 |
|
门襟 |
经 |
5.0 |
1 |
—— |
避开扣眼位置里面 拼缝错开 |
|
暗牌面、里 |
经 |
4.0 |
2 |
—— |
||
翻领面 |
纬 |
4.0 |
—— |
—— |
—— |
|
翻领里 |
纬 |
7.0 |
2 |
+4.0 |
避开领头 |
|
坐领面、里 |
纬斜 |
—— |
—— |
—— |
—— |
|
上 衣 |
过肩面、里 |
—— |
—— |
—— |
—— |
—— |
里袋 |
经 |
2.0 |
—— |
—— |
—— |
|
袋爿 |
经 |
2.0 |
—— |
—— |
—— |
表(续)3 裁片纱向及拼接 单位为厘米
类别 |
裁 片 名 称 |
下料方向 |
允 斜 极 限 |
拼 接 |
要 求 |
|
拼接道数 |
拼口极限 |
|||||
前身面 |
经 |
以裤中线为准向中缝8.0 |
—— |
—— |
—— |
|
后身面 |
经 |
中缝顺经纱 |
1 |
衩长25.0 衩宽11.0 |
可不对称 |
|
前身里 |
经 |
以裤中线为准向中缝8.0 |
2 |
—— |
—— |
|
后身里 |
经 |
中缝顺经纱或向后3.0 |
3 |
—— |
拼后翘可经纬下裁 |
|
掩襟面、里 |
经 |
2.0 |
1 |
—— |
面里拼口错开避开扣位 |
|
暗牌面、里 |
经 |
2.0 |
1 |
—— |
面里拼口错开避开眼位 |
|
门襟 |
经 |
5.0 |
1 |
—— |
可通拼 |
|
裤带袢 |
经 |
1.0 |
—— |
—— |
—— |
|
裤袋口垫布 |
经 |
4.0 |
—— |
—— |
—— |
|
袋布 |
经 |
袋口顺经纱 |
1 |
—— |
不准横拼 |
|
衬 |
领衬 |
纬 |
4.0 |
1 |
—— |
搭接 |
上衣门襟 袋爿衬 |
经 |
2.0 |
1 |
—— |
||
注:拼口极限数前有“+”,表示该拼接处的成品尺寸加表中之数为该部分的拼口极限,拼口极限前无“+”的,表示该部分的实际拼口极限。 |
3.7 敷衬
3.7.1 领面敷两层,其他各部位均为一层。
3.7.2 各部位敷衬均为满衬。
3.7.3 粘合衬的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3.8 缝制
3.8.1 缝纫针距
明线针距:12针/3㎝~14针/3㎝;暗线针距:11针/3㎝~13针/3㎝;绗缝针距:不少于5针/3㎝,絮片绗距不大于10㎝,棉花绗距不大于5㎝,各部位均为经向绗线。封小裆、钉裤带袢回针4~5道或使用专用机。
3.8.2 缝制工艺
缝制工艺按表4规定
表4缝制工艺 单位为厘米
部位 |
工序名称 |
缝头 |
缝制形式及缝线道数 |
明线距边 |
要求 |
领 子 |
翻领面与坐领里结合 |
0.6 |
暗线一道明线二道 |
0.1 |
劈缝,翻领面与坐领里各扎明线一道 |
翻领里与坐领面结合 |
0.6 |
明暗线各一道 |
0.1 |
向坐领面倒缝,明线压在坐领面上 |
|
勾压领子 |
0.6 |
明暗线各一道 |
0.6 |
左右圆头对称一致 |
|
緔领子 |
0.8 |
明暗线各一道 |
0.1 |
—— |
|
袖 子 |
合袖底缝 |
1.0 |
暗线二道 |
—— |
或链式线迹一道 包缝 |
合袖外缝 |
1.0 |
暗线二道 |
—— |
或链式线迹一道 包缝 |
|
緔袖子 |
1.0 |
暗线二道 |
—— |
包缝 |
|
扎袖口 |
0.7 |
明线一道 |
0.1 |
折边宽2.5 |
|
前 后 身 |
合肩缝 |
1.0 |
暗线二道 |
|
或链式线迹一道 包缝 |
合侧缝 |
1.0 |
暗线二道 |
|
或链式线迹一道 包缝 |
表4(续)缝制工艺 单位为厘米
部位 |
工序名称 |
缝头 |
缝制形式及缝线道数 |
明线距边 |
要求 |
插
袋 |
垫袋口 |
1.0 |
暗线二道 |
|
袋牙对折,垫带口宽2.5袋口两端开三角剪口,袋牙里口与袋布里结合表面不露缝头 |
封袋口结 |
—— |
—— |
—— |
袋牙两端打结3-5道 |
|
合袋布 |
1.0 |
暗线一道 |
—— |
包缝 |
|
压袋口明线 |
|
明线一周 |
0.1 |
—— |
|
压下摆明线 |
0.7 |
明线一道 |
0.1 |
折边宽2.5 扎住袋布 |
|
贴 边 |
贴边与过肩面、里结合 |
0.6 |
暗线各一道 |
—— |
劈缝 |
钩压过肩 |
0.6 |
明暗线各一道 |
0.6 |
—— |
|
右贴边里口面里结合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6 |
—— |
|
右贴边与面结合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6 |
—— |
|
钩压暗牌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1 |
—— |
|
绱暗牌 |
1.0 |
暗线一道 明线二道 |
第一道0.6 两线相距4.0 |
—— |
|
钩压左贴边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6 |
—— |
|
保暖 层面 袖子 |
合肩缝、侧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合袖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
绱袖子 |
1.0 |
暗线一道 |
—— |
—— |
|
面里结合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6 |
—— |
|
保暖 层里 袖子 |
合肩缝、侧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合袖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
绱袖口罗纹 |
1.0 |
暗线一道 |
—— |
罗纹连接布直接绱在袖里上,接合处不加絮料,罗纹距袖口3.0,罗纹长5.0 |
|
绱袖子 |
1.0 |
暗线一道 |
—— |
—— |
|
扎里袋口 |
0.6 |
明线一道 |
0.1 |
袋口折边宽2.0 |
|
绱里袋布 |
1.0 |
明线一道 |
0.1 |
—— |
|
裤
面 |
合中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合前后裆缝 |
1.0 |
暗线二道 |
—— |
—— |
|
合下裆缝 |
1.0 |
暗线二道 |
—— |
—— |
|
收后腰省 |
—— |
暗线一道 |
—— |
按标记 |
|
钩压腰里 |
1.0 |
暗线一道 明线二道 |
0.6 4.0 |
—— |
|
扎袋口明线 |
—— |
明线一道 |
1.0 |
—— |
|
绱袋口贴条 |
1.0 |
暗线一道 |
—— |
合中缝时扎住袋口贴条 |
|
绱袋布 |
1.0 |
明线一道 |
1.0 |
合中缝时包住袋布 |
|
扎袋口里口线 |
—— |
明线一道 |
—— |
—— |
|
合袋布 |
1.0 |
—— |
—— |
—— |
|
钉裤袢上端 |
0.8 |
暗线回针4~5道 |
—— |
距腰边2.0可用专用机 |
|
钉裤袢下端 |
0.8 |
明线回针4~5道 |
0.2 |
可用专用机 |
|
扎脚口 |
0.6 |
明线一道 |
0.1 |
折边宽2.5 |
表4(续)缝制工艺 单位为厘米
部位 |
工序名称 |
缝头 |
缝制形式及缝线道数 |
明线距边 |
要求 |
裤 里 |
合侧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合前后裆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
合下裆缝 |
1.0 |
暗线一道 |
—— |
—— |
|
绱脚口罗纹 |
1.0 |
暗线一道 |
—— |
罗纹连接布直接绱在裤里上,接合处不加絮料,罗纹距脚口5.0 |
|
裤 门 襟 |
绱门襟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2 |
—— |
钩压暗牌 |
0.6 |
明暗线各一道 |
0.1 |
—— |
|
绱暗牌 |
|
明线一道 |
4.0 |
暗牌眼之间打结结长0.5 |
|
绱掩襟 |
1.0 |
明暗线各一道 |
0.1 |
裤面压掩襟 |
|
缝小裆结 |
— |
明线回针4~5道 |
—— |
可用专用机 |
3.9 缝制质量
产品整洁,平服,缝纫线路顺直,距边宽窄一致,左右对称,定位准确,结合牢固,松紧适宜。
3.10 锁眼钉扣
3.10.1 锁2.4cm直眼不少于50针;锁1.7cm直眼不少于36针。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得偏歪。
3.10.2 钉四眼扣每眼不少于6根线。钉扣反面留尾结长0.5cm~1.0cm。
3.10.3 锁钉工艺按表5规定。
表5 锁钉工艺 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 |
扣眼 尺寸 |
要 求 |
|
锁 眼 |
钉 扣 |
||
上衣前门襟 |
2.4 |
左门襟横锁直眼五个,第一眼距边1.7,其他四眼距边1.5,按成品尺寸在第一、五眼间匀锁三个 |
右门襟距边2.0,与眼对正钉扣五粒 |
保暖层与面接合 |
1.7 |
左右贴边及过肩里口距边1.0均匀竖锁直眼十一个,避开拼接部位 |
保暖层距边1.5与眼对正钉扣十一粒 |
袖口 |
1.7 |
在袖底缝处钉扣袢一个 |
与眼对正一粒 |
裤腰头 |
2.4 |
裤腰取中距左腰头边1.5横锁直眼一个 |
裤腰右侧与眼对正钉扣一粒 |
里袋 |
1.7 |
袋口折边正中竖锁直眼一个 |
与眼对正订扣一粒 |
裤掩襟 暗牌 |
1.7 |
暗牌外口距边1.0按长度均匀横锁直眼三个 |
暗牌外口与掩襟里口对齐与眼对正钉扣三粒 |
4 试验方法
4.1 样式检验
单位产品的样式按3.1及主管部门批准的样品以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4.2 号型规格检验
各部位的成品尺寸按3.2的规定,用精度为1.0mm的量具进行检验。
4.3 颜色检验
颜色按3.3的规定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实物标样进行对照检验。
4.4 色泽偏差范围检验
色泽偏差范围按3.4的规定用 GB/T 250-2008进行评定检验。
4.5 材料规格检验
主、辅材料规格及检验按3.5的规定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进行对照检验。
4.6 下料检验
下料按3.6的规定进行检验。
4.7 敷衬检验
产品敷衬按3.7的规定,以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4.8 缝制检验
产品缝制质量按3.8及GB/T 2662—1999中的相关要求,以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4.9 锁眼钉扣检验
产品锁眼钉扣按3.10的规定进行检验。
4.10 理化性能检验
4.10.1 面料密度的检验按GB/T 4668—1995的规定。
4.10.2 面料、里料甲醛含量的检验按GB/T 2912.1—1998的规定。
4.10.3 面料、里料PH值的测定按GB/T 7573-2002的规定。
4.10.4 面料、里料异味检验按GB18401-2003的规定。
4.10.5 面料、里料纤维含量的检验按GB/T 2910—1997的规定。
4.10.6 面料、里料断裂强力的检验按GB/T 3923.1—1997的规定。
4.10.7 里料缝纫损伤率的检验按FZ/T 01032—1993的规定。
4.10.8 里料纬斜的检验按GB/T 14801—1997的规定。
4.10.9 面料、里料水洗尺寸变化的检验按GB/T 8628—2001、GB/T 8629—2001和GB/T 8630—2002的规定。
4.10.10 面料耐光色牢度的检验按GB/T 8427—2008的规定。
4.10.11 面料、里料耐洗色牢度的检验按GB/T 3921—2008的规定。
4.10.12 面料、里料耐摩擦色牢度的检验按GB/T 3920—2008的规定。
4.10.13 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的检验按附录D的规定。
4.10.14 聚酯扣的检验按QB/T 3637-1999的规定。
4.10.15 聚丙烯编织布的检验按附录D的规定。
4.10.16 缝包绳和捆包麻绳的断裂强力检验按FZ 65002-1995的规定。
4.10.17 棉花的检验按GB 1103—2007的规定。
4.10.18 缝纫线的检验按GB/T 6836-2008的规定。
4.11 标志检验
号型标志、产品标志、包装标志按6.1及附录的规定。
4.12 包装检验
产品包装质量及要求按6.2的规定及FZ/T 80002—2008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首件检验(见5.2);
b) 质量一致性检验(见5.3);
c) 验收检验(见5.4)。
5.2 首件检验
5.2.1 检验要求
首件报样检验是在承制单位批量投产之前,由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检验以确认承制单位能否生产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报样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
5.2.2 检验项目
5.2.3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2.4 检验数量
首件报样检验数量为一套。主、辅材料的理化性能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
5.2.5 合格判定
首件报样检验全部符合表6合格品判定条件,判为合格品。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允许修改后第二次报样,若仍不合格,判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首件报样送检中理化性能不合格,可第二次报样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判首件报样不合格。
5.3 质量一致性检验
5.3.1 检验要求
承制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对半成品、成品逐床检验。原材料理化性能应进行周期性检验。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可依据每批次生产周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承制单位的生产条件、在制品和成品质量进行检验。
5.3.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3.3 合格判定
产品全部符合表6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因有缺陷返修后经检验合格,判该件产品为合格品。
5.4 验收检验
5.4.1 检验要求
承制单位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批次,相对集中的向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报检。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5.4.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4.3 抽样方法与数量
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抽样数量为5‰。主、辅材料的理化性能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
5.4.4 合格判定
单件产品缺陷判定按表7规定
表6 检验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要 求 |
首件检验 |
质量一致性检验 |
验收检验 |
1 |
样式 |
按4.1的规定 |
符合3.1的规定 |
● |
● |
● |
2 |
成品尺寸 |
按4.2的规定 |
符合3.2的规定 |
● |
● |
● |
3 |
颜色 |
按4.3的规定 |
符合3.3、3.4的规定 |
● |
● |
● |
4 |
材质 |
按4.5的规定 |
符合3.5及附录的规定 |
● |
○ |
○ |
5 |
缝制质量 |
按4.8的规定 |
符合3.6~3.9的规定 |
● |
● |
● |
6 |
锁眼 |
按4.9的规定 |
符合3.10的规定 |
● |
● |
● |
7 |
标志 |
按4.11的规定 |
符合6.1的规定 |
○ |
● |
● |
9 |
包装 |
按4.12的规定 |
符合6.2的规定 |
○ |
● |
● |
注:●必检项目;○选检项目。 |
5.5 质量判定
a)每件产品得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品;
b)每件产品得9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品;
c)批量判定:样本中合格品数≥97%,则为批合格批,但不合格品中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5.6 扣分规则
a)轻缺陷:每个扣1分
b)重缺陷:每个扣4分
c)严重缺陷:每个扣20分
表7 缺陷判定细则
序号 |
项 目 |
轻 缺 陷 |
重 缺 陷 |
严重缺陷 |
1 |
成品 尺寸 |
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小于1倍 非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1倍 |
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1倍 非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2倍 |
超过重缺陷 |
2 |
色差 |
超过标准规定范围 |
超过标准规定范围限1级 |
—— |
3 |
开、断线 |
不丞受拉力的部位每处限2针,每件限2处。 绗棉每件限3处每处限3.0cm |
超出轻缺陷范围 |
—— |
4 |
针距 |
超过标准规定限3针 |
||
5 |
领偏 |
限0.6 cm |
||
袖偏 |
限0.5 cm |
|||
6 |
对称部位 |
允许偏差在0.5 cm以下的不得超过 允许偏差在0.5 cm以上的不得超过0.5cm |
||
7 |
缝制 |
领子走型或反翘、各部位缝子抽皱不平 |
领子明显走型或反翘、各部位缝子明显抽皱 |
—— |
8 |
絮片 |
总重超出允许偏差限1倍 |
总重超出允许偏差1.5倍 |
超过重缺陷 |
9 |
扣眼 |
扣眼错位0.5cm |
扣合后不平 |
—— |
10 |
线头 |
表面1.0cm以上线头限3根 |
—— |
—— |
11 |
污渍 |
表面1.0cm2两处,其他部位加倍 |
超出轻缺陷范围 |
表面有破洞 |
注:材质质量判定按附录A、附录B 的规定,超过允许偏差即为不合格品。 |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见附录E。
6.1.2 号型标志
号型标志印刷在尺寸6cm×4cm的白色涤纶水洗布上,并缝制在上衣里袋布居中位置,裤子左侧腰里处距边10㎝位置,两侧扎线两端回针,标志样式见图7。字迹应清晰、整洁。
图7 号型标志
6.1.3 包装标志
6.1.3.1 外包装袋的上、下两面需标注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号型配比、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承制单位名称和监制单位监制字样。其产品名称、承制方名称及监制单位为黑体字,其余为宋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例见图7。
6.1.3.2 外包装端面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 字样。字体为黑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例见图8。
棉衣 注 意 防 潮 共10套 大 4套、中3套、小3套 ××kg 生产批号 XXXXXX 生产日期 年 月
上、下面 端面
图8 外包装标志
6.2 包装
6.2.1 每套棉衣裤(同一号型的棉衣、棉裤各一件)折叠后,每10套捆成一包。每包上下各垫一层牛皮纸后用聚丙烯编织布包裹,用Φ0.2cm两股聚丙烯加捻绳缝包。缝包针距为1针/3cm~1针/4 cm,逐针打结,再用0.7㎝绳捆扎成一横三竖“卅”字形,横竖均为双道。包形尺寸为70 cm×50 cm×50cm(长×宽×高)捆扎应牢固、严紧,聚丙烯编织布技术要求见附录D的规定。
6.2.2 每包内需放检验单,样式见图9。其中“检验单”、“产品名称”、“数量”、“配比”“生产日期”、“检验人员”、“承制单位名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包装检验单尺寸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
检 验 单 |
||
产品名称 |
|
|
数 量/配 比 |
10 套 |
大4套、中3套、小3套 |
生产日期 |
年 月 |
|
检验人员 |
(检验工号) |
|
承制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图9 检验单样式
6.3 运输与贮存
6.3.1 运输与贮存中严禁露天存放,应防止雨淋、日晒、油污、重压。运输根据合同要求执行。
6.3.2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并不得与化学药物同库混放。
6.3.3 包装件应码放在货架上,货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0cm。
卡其色布、棉色布技术要求
A.1 涤棉、纯棉卡其色布质量指标
A.1.1 14tex×2/28tex涤棉、纯棉卡其色布的质量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A.1。
表A.1 质量指标
序号 |
项 目 |
指 标 |
试验方法 |
|
1 |
密度 ,根/10㎝ |
经向 |
511-2% |
GB/T 4668-1995 |
纬向 |
274-2% |
|||
2 |
纤维含量 , % |
棉 |
100 |
GB/T 2910-1997 |
涤棉 |
棉35-3 |
|||
3 |
水洗尺寸变化 , % |
经向 |
≥-3.5 |
GB/T 8628-2001 GB/T 8629(4A)-2001 GB/T 8630-2002 |
纬向 |
≥-1.0 |
|||
4 |
断裂强力 , N/5cm |
经向 |
≥800 |
GB/T 3923.1-1997 |
纬向 |
≥500 |
|||
5 |
甲醛含量 ,mg/kg |
≤300 |
GB/T 2912.1-1998 |
|
6 |
pH值 |
4.0~9.0 |
GB/T 7573-2002 |
|
7 |
异味 |
无 |
GB 18401-2003 |
A.1.2 14tex×2/28tex涤棉、纯棉卡其色布的染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A.2。
表A.2 染色牢度指标
序号 |
项 目 |
指 标 |
试验方法 |
|
1 |
耐光色牢度,级 |
4-5 |
GB/T 8427-2008 |
|
2 |
耐洗色牢度,级 |
变色 |
3-4 |
GB/T 3921-2008(方法3) |
沾色 |
3-4 |
|||
3 |
耐摩擦色牢度,级 |
干摩 |
3-4 |
GB/T 3920-2008 |
湿摩 |
2-3 |
A.2 棉染色平布质量指标
A.2.1 18tex/18tex棉染色布的质量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A.3。
表A.3 质量指标
序号 |
质量项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1 |
棉, % |
100 |
GB/T2910-1997 |
|
2 |
断裂强度,N/5cm |
经向 |
≥353 |
GB/T 3923.1-1997 |
纬向 |
≥354 |
|||
3 |
水洗尺寸变化 , % |
≥-3.5 |
GB/T 8628-2001 GB/T 8629(4A)-2001 GB/T 8630-2002 |
|
4 |
缝纫损伤率 , % |
≤5 |
FZ/T 01032—1993 |
|
5 |
纬斜 , % |
≤5.0 |
GB/T 14801-1993 |
|
6 |
甲醛含量 ,mg/kg |
≤300 |
GB/T 2912.1-1998 |
|
7 |
pH值 |
4.0~9.0 |
GB/T 7573-2003 |
|
8 |
异味 |
无 |
GB 18401-2003 |
A.2.2 18tex/18tex棉染色平布的染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A.4。
表A.4 染色牢度指标
序号 |
质量项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1 |
耐洗色牢度,级 |
变色 |
3-4 |
GB/T 3921-2008 (方法3) |
沾色 |
3-4 |
|||
2 |
耐摩擦色牢度,级 |
干摩 |
3-4 |
GB/T 3920-2008 |
湿摩 |
3 |
|||
注:允许一项低半级 |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涤纶长丝平纹绸技术要求
B.1 涤纶长丝平纹绸质量指标
B.1.1 涤纶长丝平纹绸的质量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B.1。
表B.1 质量指标
序号 |
质量项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1 |
涤纶 , % |
100 |
GB/T2910-1997 |
|
2 |
断裂强度 , N/5cm |
经向 |
≥500 |
GB/T 3923.1-1997 |
纬向 |
≥400 |
|||
3 |
甲醛含量 ,mg/kg |
≤300 |
GB/T 2912.1-1998 |
|
4 |
pH值 |
4.0~9.0 |
GB/T 7573-2002 |
|
5 |
异味 |
无 |
GB 18401-2003 |
B.1.2 涤纶平纹绸的染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B.2。
表B.2 染色牢度指标
序号 |
质量项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1 |
耐洗色牢度,级 |
变色 |
4 |
GB/T 3921-2008 |
沾色 |
3-4 |
|||
2 |
耐摩擦色牢度,级 |
干摩 |
4 |
GB/T 3920-2008 |
湿摩 |
3-4 |
|||
注:允许一项低半级 |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涤纶絮片技术要求
C.1 涤纶絮片质量指标
涤纶絮片的质量指标见表C.1。
表C.1 涤纶絮片质量指标
序号 |
检 验 项 目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
1 |
单位面积质量, g/m2 |
温区 |
≥300 |
JSB 9.3-1992 |
寒区 |
≥400 |
|||
2 |
单孔中空涤纶短纤维, % |
≥70 |
显微镜横截面计数 参照FZ/T 16988-1997 |
|
3 |
保温性能, CLO |
温区 |
≥1.15 |
GB/T 11048—2008(B法) |
寒区 |
≥1.3 |
|||
4 |
抗拉强度, N/g |
纵向 |
≥1.6 |
JSB 9.2—1992 |
横向 |
≥10.0 |
(规范性附录)
聚丙烯编织布技术要求
D.1 材料
聚丙烯编织布主要原料为聚丙烯(5203)树脂、抗紫外线吸收剂及其它填料。
D.2 颜色
聚丙烯编织布颜色为白色。
D.3 外观质量
布面应平整清洁,两边平齐,不散头松边,布面单面需复膜处理。单根经纱断裂不大于200 mm,经纬纱同一处断裂之和不应大于三根(含三根),每1m2内轻微污渍不应超过100 mm2,限两处。
D.4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指标按表D.1的规定。
表D.1 理化性能指标
项 目 |
断裂强力,N/5 cm |
织密, 根/10 cm |
单位面积质量,g/m2 |
||
指 标 |
经向 |
纬向 |
经密 |
纬密 |
≥90 |
≥700 |
≥40 |
||||
D.5 试验方法
D.5.1 断裂强力试验
D.5.1.1 试验条件
实验环境条件调节按GB/T 2918—1998的规定,其它条件按GB/T 1040.1-2006的规定。
D.5.1.2 取样
在试样距边100 mm以上处顺经、纬向各取长300 mm,宽60 mm试片两片,再撕去两边的扁丝准确取宽50 mm,如遇到最后一根超过半根则保留,否则去掉。
D.5.1.3 测试
将试片夹在夹钳上,夹钳间距为200 mm,空车下降速度为(200±20)mm/min,拉力试验机量程应满足测试强度值在20%~75%范围内,测试应精确到1N,取算术平均值。测试中若遇试片在夹钳处破裂、滑脱应重新试验。
D.5.1.4 密度测定
将试样展平,在距边100 mm以上处,取100 mm×100 mm两个方块,目测方块内经、纬根数,取其平均值,当终点不足一根时,按一根计。
D.5.1.5 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将试样展平,在距边100 mm以上处,取200 mm×200 mm试片三片,用0.5 g的天平分别称其重量,取算术平均值。
3.项目要求
3.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3.2交货地点:资中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3.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5%,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
3.4售后服务:
棉衣裤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厂商在接到通知后 8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3.5验收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样品不带厂商标识,附省级以上专业纤维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面料、样式、尺寸、填充物为实质性条款。
说明
1.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用“#”号标示,应在采购需求中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以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日期为准),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的,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打“★”号的为本次询价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第五章、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评审程序
1.1供应商按要求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1.2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质文件、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初步评审报告,公布初步评审结果,并告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3报价评审。
1.3.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报价评审,合格者的不超过预算和询价文件报价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1.3.2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折扣核算,对失信企业予以加成核算。
1.3.3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6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若均是或均非环保、节能产品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7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原则
授权评审委员会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若均是或均非环保、节能产品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评审注意事项
3.1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参加询价,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三)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评审纪律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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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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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本采购中心审核后,甲方、乙方、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中县财政局采管股各执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