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凤凰教育园区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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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致相关社会资本投资人:
资中县凤凰教育园区项目(一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投资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件,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社会投资人参与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的社会投资人方可参加正式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资交采招[2019]05号(预审)
二、项目授权主体:资中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项目名称:资中县凤凰教育园区项目(一期)
五、采购项目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资中县凤凰教育园区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实施机构: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4、项目建设地点:水南镇长山村1、2社。
5、办学规模:资中县凤凰教育园区项目(一期)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按3所学校(凤凰岭幼儿园、凤凰初中、凤凰高中)进行分区规划和建设,按172个教学班规划,学位数共8320个,其中幼儿园24个班720个学位、高中40个班2200个学位、初中108个班5400个学位。
6、学校性质:凤凰岭幼儿园为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凤凰高中和凤凰初中为公办学校。
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资中县凤凰教育园区项目(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0亩(具体面积以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1)建筑面积91636.25平方米(凤凰岭幼儿园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凤凰高中建筑面积40784.55平方米;凤凰初中建筑面积42151.7平方米);(2)室外运动场面积31488.09平方米;(3)附属设施等。
8、总投资及资本构成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6000万元(暂定)。(1、项目总投资中,建安投资金额作为该项目社会资本方建安投资的最高限价。若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审定的建安投资金额低于该限价,则以审计机构审定的建安投资金额作为测算政府付费的依据;若审定的建安投资金额高于该限价,则以该限价作为测算政府付费的依据。特殊情况除外:政府要求或国家政策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2、待摊投资费用的认定以审计机构审定的为准。),全部投资由社会资本筹集资金完成建设,社会资本所占比例100%。
工程投资估算概况表
工程和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比例 |
工程费用(建安投资) |
32624.95 |
90.6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325.85 |
6.46% |
工程预备费用 |
1049.20 |
2.91% |
总投资 |
36000.00 |
100.00% |
注:1、该方案为预设方案,具体建设方案以正式报规方案为准。
2、建安投资金额以财政预算评审为依据,审计机构审定金额为准。
9、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前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前
10、合作模式及期限
采用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限20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仅凤凰岭幼儿园)、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期内对学校部分业务的运营维护权(仅幼儿园运营、高中食堂运营、高中宿舍运营、高中超市运营、地下车库运营、校舍维护)。特许经营期(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经营范围内的资产、权益及项目公司股权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和体育局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
11、运营维护内容
运营维护内容为学校的教育非核心业务(仅幼儿园运营、高中食堂运营、高中宿舍运营、高中超市运营、地下车库运营、校舍维护)。
12、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建设期政府不支付任何费用,从运营维护期第一年开始,政府每年支付社会资本方可行性缺口补贴,共支付20年。根据川财金〔2017〕91号,运营补贴支出根据PPP项目建设成本及合理利润、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同时按照不同付费模式进行合理测算。即:当年运营补贴支出=建设成本及利润(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年度可用性付费融资资金及利息)+年度运营成本及利润-年度使用者付费收入。
(1)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
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计算方法为:财政部指引方法。计算公式为:当期支付金额=社会资本出资额×(1+i)×(1+年度折现率)n÷N+年度运营成本×(1+i)。其中:i为合理利润率;n为折现年序数,取1,2,3……;N为财政运营补贴年限;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以社会资本出资额7200万元为计算基数、折现率取4.1%(参考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 利率4.1%)、合理利润率取7%。
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测算表(财政部指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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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合同年) |
合理利润率 |
折现率 |
N的取值 |
年度可用性资本金及利润(万元) |
1(建设期) |
|
|
|
|
2(建设期) |
|
|
|
|
3(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 |
400.99 |
4(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2 |
417.43 |
5(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3 |
434.55 |
6(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4 |
452.37 |
7(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5 |
470.91 |
8(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6 |
490.22 |
9(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7 |
510.32 |
10(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8 |
531.24 |
11(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9 |
553.02 |
12(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0 |
575.70 |
13(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1 |
599.30 |
14(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2 |
623.87 |
15(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3 |
649.45 |
16(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4 |
676.08 |
17(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5 |
703.80 |
18(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6 |
732.65 |
19(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7 |
762.69 |
20(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8 |
793.96 |
21(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19 |
826.51 |
22(运营维护期) |
7% |
4.10% |
20 |
860.40 |
合计 |
|
|
|
12065.46 |
注:1、本项目折现率取值4.1%(参考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利率4.1%);2、项目总投资暂定为3.60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200万元,融资28800万元。3、年度可用性资本金及利润按财政部指引方法进行计算。 |
(2)年度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
运营成本是指项目公司为维持经营业务日常运营所支付的费用。本项目运营成本包括幼儿园运营成本、超市运营成本、学生宿舍运营成本、停车场运营成本、食堂运营成本和校舍维修成本费用。
年度运营成本及利润测算表 |
||||||||
年份(合同年) |
校舍维修成本 |
食堂运营成本 |
超市运营成本 |
幼儿园运营成本 |
停车场运营成本 |
学生宿舍运营成本 |
合理 |
合计(万元) |
1(建设期) |
|
|
|
|
|
|
|
|
2(建设期) |
|
|
|
|
|
|
|
|
3(运营维护期) |
99.84 |
401.20 |
516.80 |
601.20 |
45.90 |
36.99 |
7% |
1821.07 |
4(运营维护期) |
101.84 |
401.20 |
516.80 |
601.20 |
45.90 |
36.99 |
7% |
1823.21 |
5(运营维护期) |
103.88 |
401.20 |
516.80 |
601.20 |
45.90 |
36.99 |
7% |
1825.39 |
6(运营维护期) |
105.96 |
401.20 |
516.80 |
601.20 |
45.90 |
36.99 |
7% |
1827.61 |
7(运营维护期) |
108.08 |
421.26 |
542.64 |
631.26 |
48.20 |
38.84 |
7% |
1915.60 |
8(运营维护期) |
110.24 |
421.26 |
542.64 |
631.26 |
48.20 |
38.84 |
7% |
1917.91 |
9(运营维护期) |
112.44 |
421.26 |
542.64 |
631.26 |
48.20 |
38.84 |
7% |
1920.26 |
10(运营维护期) |
114.69 |
421.26 |
542.64 |
631.26 |
48.20 |
38.84 |
7% |
1922.67 |
11(运营维护期) |
116.98 |
442.32 |
569.77 |
662.82 |
50.61 |
40.78 |
7% |
2015.11 |
12(运营维护期) |
119.32 |
442.32 |
569.77 |
662.82 |
50.61 |
40.78 |
7% |
2017.61 |
13(运营维护期) |
121.71 |
442.32 |
569.77 |
662.82 |
50.61 |
40.78 |
7% |
2020.17 |
14(运营维护期) |
124.14 |
442.32 |
569.77 |
662.82 |
50.61 |
40.78 |
7% |
2022.77 |
15(运营维护期) |
126.62 |
464.44 |
598.26 |
695.96 |
53.14 |
42.82 |
7% |
2119.93 |
16(运营维护期) |
129.15 |
464.44 |
598.26 |
695.96 |
53.14 |
42.82 |
7% |
2122.63 |
17(运营维护期) |
131.73 |
464.44 |
598.26 |
695.96 |
53.14 |
42.82 |
7% |
2125.39 |
18(运营维护期) |
134.36 |
464.44 |
598.26 |
695.96 |
53.14 |
42.82 |
7% |
2128.21 |
19(运营维护期) |
137.05 |
487.66 |
628.18 |
730.76 |
55.80 |
44.96 |
7% |
2230.32 |
20(运营维护期) |
139.79 |
487.66 |
628.18 |
730.76 |
55.80 |
44.96 |
7% |
2233.25 |
21(运营维护期) |
142.59 |
487.66 |
628.18 |
730.76 |
55.80 |
44.96 |
7% |
2236.25 |
22(运营维护期) |
145.44 |
487.66 |
628.18 |
730.76 |
55.80 |
44.96 |
7% |
2239.30 |
合计 |
2425.85 |
8867.52 |
11422.60 |
13288.00 |
1014.60 |
817.56 |
7% |
40484.66 |
注:1、校舍维修成本按生均120元测算,每年增长2%;食堂成本按食堂收入的85%测算,超市成本按超市收入的85%测算,幼儿园成本包括工资、幼儿园食堂和外购材料及水电,停车场成本包括人工、水电,其他费用按上述费用的10%测算;2、年度运营期成本的确定以测算为准,运营维护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
(3)年度可用性付费融资资金及利息
本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金额为28800万元,建设期不计利息,拟定融资金额在运营期20年内还清,从运营维护期第一年开始,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利息按照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90%上浮20%计算,即5.88%。融资利息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5年及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20%(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每年还本付息2486.51万元,20年共还本付息总额为49730.20万元。计算公式为:每年等额本息还款=[PPP融资部分×i×(1+i)N]÷[(1+i)N-1]。
年度可用性付费融资资金及利息测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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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合同年) |
当期借款 |
当期借款 |
建设期利息 |
运营维护期贷款还本付息 |
合计(万元) |
1(建设期) |
14000 |
|
|
|
14000 |
2(建设期) |
|
14800 |
|
|
14800.00 |
总融资部分 |
14000 |
14800 |
0.00 |
|
28800.00 |
3(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4(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5(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6(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7(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8(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9(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0(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1(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2(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3(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4(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5(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6(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7(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8(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19(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20(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21(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22(运营维护期) |
|
|
|
2486.51 |
2486.51 |
合计 |
|
|
|
49730.20 |
49730.20 |
注:1、建设期不计利息。2、贷款还本付息采用等额本息法计算。3、利率按照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90%上浮20%计算,即5.88%。融资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5年及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20%(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每年还本付息2486.51万元,20年共还本付息总额为49730.20万元。4、计算公式为:每年等额本息还款=[PPP融资部分×i×(1+i)N]÷[(1+i)N-1]。 |
(4)年度使用者付费收入
使用者付费收入是指项目公司特许经营幼儿园、学生宿舍、停车场、超市、食堂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年份(合同年) |
收入(万元) |
|||||
|
合计 |
幼儿园收入 |
学生宿舍收入 |
停车收入 |
超市收入 |
食堂收入 |
1(建设期) |
|
|
|
|
|
|
2(建设期) |
|
|
|
|
|
|
3(运营维护期) |
2878.80 |
1440 |
132 |
226.8 |
608 |
472.00 |
4(运营维护期) |
2878.80 |
1440.00 |
132.00 |
226.80 |
608.00 |
472.00 |
5(运营维护期) |
2878.80 |
1440.00 |
132.00 |
226.80 |
608.00 |
472.00 |
6(运营维护期) |
2878.80 |
1440.00 |
132.00 |
226.80 |
608.00 |
472.00 |
7(运营维护期) |
3022.74 |
1512.00 |
138.60 |
238.14 |
638.40 |
495.60 |
8(运营维护期) |
3022.74 |
1512.00 |
138.60 |
238.14 |
638.40 |
495.60 |
9(运营维护期) |
3022.74 |
1512.00 |
138.60 |
238.14 |
638.40 |
495.60 |
10(运营维护期) |
3022.74 |
1512.00 |
138.60 |
238.14 |
638.40 |
495.60 |
11(运营维护期) |
3173.88 |
1587.60 |
145.53 |
250.05 |
670.32 |
520.38 |
12(运营维护期) |
3173.88 |
1587.60 |
145.53 |
250.05 |
670.32 |
520.38 |
13(运营维护期) |
3173.88 |
1587.60 |
145.53 |
250.05 |
670.32 |
520.38 |
14(运营维护期) |
3173.88 |
1587.60 |
145.53 |
250.05 |
670.32 |
520.38 |
15(运营维护期) |
3332.58 |
1666.98 |
152.81 |
262.55 |
703.84 |
546.40 |
16(运营维护期) |
3332.58 |
1666.98 |
152.81 |
262.55 |
703.84 |
546.40 |
17(运营维护期) |
3332.58 |
1666.98 |
152.81 |
262.55 |
703.84 |
546.40 |
18(运营维护期) |
3332.58 |
1666.98 |
152.81 |
262.55 |
703.84 |
546.40 |
19(运营维护期) |
3499.21 |
1750.33 |
160.45 |
275.68 |
739.03 |
573.72 |
20(运营维护期) |
3499.21 |
1750.33 |
160.45 |
275.68 |
739.03 |
573.72 |
21(运营维护期) |
3499.21 |
1750.33 |
160.45 |
275.68 |
739.03 |
573.72 |
22(运营维护期) |
3499.21 |
1750.33 |
160.45 |
275.68 |
739.03 |
573.72 |
合计 |
63628.84 |
31827.64 |
2917.56 |
5012.88 |
13438.36 |
10432.40 |
注:年度运营期收入的确定以审计机构审定的为准。 |
(5)运营补贴支付
经以上计算,本项目运营补贴支出合计为38651.48万元。运营补贴的具体条款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支付方式:建设期政府不支付任何费用,从运营维护期第一年开始,支付运营补贴,共支付20年。
运营补贴支出测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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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合同年) |
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 |
年度运营成本及利润 |
年度使用者付费收入 |
年度可用性付费融资资金及利息 |
合计(万元) |
1(建设期) |
|
|
|
|
|
2(建设期) |
|
|
|
|
|
3(运营维护期) |
400.99 |
1821.07 |
2878.80 |
2486.51 |
1829.77 |
4(运营维护期) |
417.43 |
1823.21 |
2878.80 |
2486.51 |
1848.35 |
5(运营维护期) |
434.55 |
1825.39 |
2878.80 |
2486.51 |
1867.65 |
6(运营维护期) |
452.37 |
1827.61 |
2878.80 |
2486.51 |
1887.69 |
7(运营维护期) |
470.91 |
1915.60 |
3022.74 |
2486.51 |
1850.28 |
8(运营维护期) |
490.22 |
1917.91 |
3022.74 |
2486.51 |
1871.90 |
9(运营维护期) |
510.32 |
1920.26 |
3022.74 |
2486.51 |
1894.35 |
10(运营维护期) |
531.24 |
1922.67 |
3022.74 |
2486.51 |
1917.68 |
11(运营维护期) |
553.02 |
2015.11 |
3173.88 |
2486.51 |
1880.76 |
12(运营维护期) |
575.70 |
2017.61 |
3173.88 |
2486.51 |
1905.94 |
13(运营维护期) |
599.30 |
2020.17 |
3173.88 |
2486.51 |
1932.10 |
14(运营维护期) |
623.87 |
2022.77 |
3173.88 |
2486.51 |
1959.27 |
15(运营维护期) |
649.45 |
2119.93 |
3332.58 |
2486.51 |
1923.31 |
16(运营维护期) |
676.08 |
2122.63 |
3332.58 |
2486.51 |
1952.64 |
17(运营维护期) |
703.80 |
2125.39 |
3332.58 |
2486.51 |
1983.12 |
18(运营维护期) |
732.65 |
2128.21 |
3332.58 |
2486.51 |
2014.79 |
19(运营维护期) |
762.69 |
2230.32 |
3499.21 |
2486.51 |
1980.31 |
20(运营维护期) |
793.96 |
2233.25 |
3499.21 |
2486.51 |
2014.51 |
21(运营维护期) |
826.51 |
2236.25 |
3499.21 |
2486.51 |
2050.06 |
22(运营维护期) |
860.40 |
2239.30 |
3499.21 |
2486.51 |
2087.00 |
合计 |
12065.46 |
40484.66 |
63628.84 |
49730.20 |
38651.48 |
注:1、根据川财金〔2017〕91号,当年运营补贴支出=建设成本及利润(年度可用性付费资本金及利润+年度可用性付费融资资金及利息)+年度运营成本及利润-年度使用者付费收入。2、贷款还本付息采用等额本息法计算。 |
13、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7200万元人民币,由社会资本出资,占股100%。项目资本金可转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足额到位。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7200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为20%,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分年度足额到位(第一年到位80%,第二年到位20%)。
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要求投入项目资本金,确保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满足规定的资本金比例要求。此外,项目资本金须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若项目资本金来源不合法合规,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冲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分,视为项目公司违约,可启动提前终止条款。
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社会资本方缴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剩余出资额应按照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建设进度计划所需资金逐期同比例同步出资到位,且第一年需到位80%。
项目公司应设立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政府方可对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资本金的使用范围限于本项目建设,其拨付应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金、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若项目公司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出现挪用工程款现象,政府方可按挪用金额20%的对项目公司予以罚款。
本项目其余资金28800万元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应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分期足额到位。
在政策、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政府可积极配合并协调,但不提供担保、抵押等任何保证措施和书面承诺,不承担任何融资风险责任。
本项目的融资资金为28800万元,融资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融资。融资的方式主要有通过股权引入财务投资人,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等承担债务的方式,保险投资、商业保理、信托投资、专项资管计划等夹层融资方式,以及资产证券化。
融资成本应以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充分考虑融资手续成本、机会成本、风险成本和代理成本等综合成本支出,暂以同期人民银行5年及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目前是4.9%)上浮20%,约5.88%计算,该利率仅作为融资成本测算的依据,具体融资成本以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限为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5年及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目前是4.9%)上浮20%,约5.88%)。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响应人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5)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设置以下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2.8亿元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具有AA级以上资信证明。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不含投资自然人)。
八、投标提示
1、按照财金〔2016〕90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2、要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资人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方案等还将作为综合评分依据;
4、社会投资人在组成联合体时要考虑到幼儿园运营、高中食堂运营、高中超市运营、地下车库运营及校舍维护等;
5、中标社会投资人须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
6、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项目有3家及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均为合格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可进入下一轮投标;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资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确定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社会资本投资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公布。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九、报名时间、方式及更正说明
社会投资人自2019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网上报名,获取参与资格。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上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资格预审若有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社会投资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十、公告期限
与报名期限一致。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与审查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04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
十三、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zz.njztb.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 04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
邮编:641200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832-5617156
相关电话:组织股0832-5616012 监督股0832-5609251 评审股0832-5513966
采购人: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资中县广场路32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2-5517914
2019年3月14 日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
一、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1、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必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函及附件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3、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担保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有关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如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
4、申请人必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资格预审不合格。
5、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盖章(申请人公章)签署(印鉴或署名),否则其资格预审不合格。
6、联合体
6.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资格预审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资格预审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资格预审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二、申请文件的编制
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资格预审申请函、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组成,申请文件格式(按照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制作并装订成册,不够时可按相同格式扩展。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申请文件由申请人自行编写。
1.1 资格申请文件应包括: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1.1.1参与本次投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应符合的资格要求
1.1.2身份证明要求
1.1.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
1.1.4其他
1.2 如资格预审申请函及相关资料未按本资格预审要求提供的,采购实施机构有权拒绝其资格申请。
1.3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能够提供原件装订成册的,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1.4 以上内容不能缺项,有一项没有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及签署:
(1)申请人应当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内容与正本一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申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副本可按份分别封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密封,单独提交。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将根据(但不限于)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及其澄清进行。该文件及澄清应能证明申请人满足该资格预审文件及附表中所列标准即为资格预审合格。
3、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请各申请人及时查阅、下载。
3.3 申请人要求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 3 日前按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资格预审公告中列明的时间、地点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将被认为已自动放弃。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联系方式见资格预审公告。
2、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评审小组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没按要求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一经发现,采购实施机构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本资格预审规定使用语言为中文。
四、纪律与监督
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保密
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4、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一、说明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投标文件不规范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二、内容及格式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
(一)参与本次投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应符合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2.1商业信誉(可承诺)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项任一均可。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的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能提供的所有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可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免缴税收和社保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承诺)
(2)投标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可承诺)
(3)投标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承诺)
(4)响应人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承诺)
(5)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2.8亿元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提供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的需额外提供该机构在银监会的备案证明材料),且具有AA级以上资信证明。
(二)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适用);
(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3、投融资初步方案及能力说明
(四)其他:
1、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3、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二、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资格预审申请函
致: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资格预审文件,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申请人名称)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根据贵方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随申请函附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文件,以及我方财务、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情况介绍。
二、我方在此承诺,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我方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违背本申请书中任一条款,我方均无条件接受被计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后果。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对我方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方已经做出必要的安排,以保证所有可提供证明材料的部门或人员向贵方提供贵方认为需要的信息。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与我方下列人员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1 |
|
|
|
2 |
|
|
|
我方知晓本次资格预审将作为进一步参与本项目的必经程序,但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不意味着我方已经通过资格预审,我方知晓资格预审结果将以贵方书面通知为准,且通过资格预审后还须在正式招标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与项目实施机构结果确认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贵方保留如下权利,且无须对下述行为负任何责任,且没有向我方解释原因的义务:
1、只选择最符合要求的申请人;
2、保留更改本项目规模、运作模式和经营权转让价格的权利;
3、取消本项目的权利;
4、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解释权;
5、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澄清、更正。
五、我方知晓并承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1、提供全套资格申请文件正本一份(资格申请文件正本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字或签章及加盖申请人公章),副本六份(可以是签字或签章及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除专用术语外,资格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我方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发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六、我方谨此声明,本资格申请文件中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的任一细节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若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方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受指示和代表公司完成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其他必要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并加盖申请人鲜章方可有效。
2、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 (申请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资格申请活动,满足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关于社会资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现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将导致申请文件无效,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承诺函只涵盖了资格条件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对于资格条件中另外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如有),申请人须自行提供。
2、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企业注册名称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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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
职称 |
|
企业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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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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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
|||||
上级主管部门 |
|
主要经营地点 |
|
|||||
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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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项目名称)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投标、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全部附件、招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等(含各类附件)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总体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责任,并按照规定任命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应提名项目公司总经理,报经项目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2)由哪一方(或共同)承担 工作;(如有)
(3)由哪一方(或共同)承担 工作;(如有)
(4)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明确,未来在项目公司融资全部或部分不能的情况下,由 哪一方(或共同)承担项目公司差额融资及提供其他增信措施,该等责任分担一旦明确,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但此项约定不妨碍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要求联合体承担连带责任;
5、若联合体各方因自身原因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联合体各方协商解决,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 其他内容(如有)。
8、本协议书一式 份,用于资格申请文件一份、投标文件一份、联合体各成员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如本协议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则同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若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可根据联合体实际情况增减相应内容,但至少应包含上述内容。
投融资初步方案及能力说明
附:项目投融资能力证明文件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鲜章,格式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第四章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本办法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准确的原则,以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详见附表)。
二、评审组织机构
本项目采购涉及金额较大,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购需组建评审小组,负责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审委员会职责包括:
(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和抽查工作;
(3)提出评审意见;
(4)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确定初步评审结果并报采购人批准、备案;
(5)处理资格预审过程中的有关投诉和其它重大问题。
三、资格预审评审程序
(1)发布预审公告;
(2)报名并获取预审文件;
(3)申请人编写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评审及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抽查或现场考察;
(5)评审小组提出通过资格预审名单;
(6)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7)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响应人发出投标邀请。
四、评审细则
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主要检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资格预审须知要求的内容和办法递交,应对应附表1和2内容,申请文件所提供的数据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
2、申请人按照本文件的内容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响应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评审结果
1、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项目有3家及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均为合格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可进入下一轮投标;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资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2、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确定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社会资本投资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和公布。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审查事项 |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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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次投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应符合的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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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商业信誉可承诺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的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能提供的所有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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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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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可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免缴税收和社保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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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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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承诺)。 (2)投标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可承诺) (3)投标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承诺) (4)响应人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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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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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2.8亿元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提供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的需额外提供该机构在银监会的备案证明材料),且具有AA级以上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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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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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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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协议原件 |
联合体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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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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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符合性检查表
审查事项 |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合格 |
1、密封情况 |
是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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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书的份数 |
是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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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署情况 |
是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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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
1、资格预审申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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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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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融资初步方案及能力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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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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